事例|牛排“盲盒”未标准标示“非即食”字样被罚11万元
来源:速冻食品改良剂 发布时间:2024-02-03 07:57:10当事人经过盲盒方式出售牛排,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则,本局决议依照...
详情介绍
当事人经过盲盒方式出售牛排,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则,本局决议依照《价格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行政处分规则》第七条,责令改正,处分款壹拾万圆整。
当事人出产撒盐牛排未标示非即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则,本局决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壹仟贰佰陆拾伍圆,处分款壹万圆整。
另查明:2022 年 3 月 18 日前,当事人宣扬页所载的六款食物的出售价格为菲利牛排 170g26 元/包,黑椒牛排150g25元/包,雪花牛仔粒 200g24 元/包,经典牛柳300g26 元/包,甄品牛肉条300g27.5 元/包,带骨眼肉牛排200g28 元/包。
另查明:当事人于 2022 年4 月17 日、2022 年4月30日经过投料、速冻、包装等工序出产撒盐1 号牛排(净含量183克/包)175 盒、100 盒,后悉数以27.26 元/盒的单价出售给上海X公司。该牛排标签标称食物名称为撒盐1 号牛排,产品类别为速冻菜肴制品(生制品),产品质量标准为SB/T10379,储存条件为小于等于 18 摄氏度条件下冷冻保存。该食物为非即食,当事人未在食物标签标示非即食的字样。当事人违法出产的货值金额为7496.5元,违法来得到的 1265 元。
当事人经过盲盒方式出售牛排,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则,本局决议依照《价格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行政处分规则》第七条,责令改正,处分款壹拾万圆整。
当事人出产撒盐牛排未标示非即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则,本局决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壹仟贰佰陆拾伍圆,处分款壹万圆整。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议书中关于违背价格法的处分决议,可在接到《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青浦区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十五日内依法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议书中关于违背食物安全法的处分决议,可在接到《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青浦区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闵行区人民法院申述。
逾期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不向人民法院申述又不实行行政处分决议的,本局能够依法强制执行或许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想要参加580评论群的小伙伴能够加小编微信:food580ask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