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强制性国标今起施行蔬菜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
新京报讯(记者刘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自4月1日起施行,明确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其中,蔬菜和蛋不允许超出3层包装。
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9月对外发布。具体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一样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标准实施后,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规定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
4月1日,新京报记者在北京朝阳首航超市松榆里店、东城区特吉特果蔬市场等地探访,部分果蔬农产品是散装塑料袋包装,部分果蔬是1层包装,一些精品鸡蛋、高端水果礼盒是2—3层包装,暂未发现超过3层包装的农产品。部分花了钱的人散装塑料袋是否属于一层包装存在疑问,还有消费者询问快递纸箱塑料包装算不算一层包装。
市场监管总局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十问”中解释称,包装层数的计算过程中,装入整个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网兜/网套计为一层;两种材料叠加、抽屉式组合包装计为一层;敞口手提袋不计为一层;简单捆扎绳、标签、标识、贴体包装、包装衬垫、隔离物、填充物、缓冲物不计为一层;紧贴销售包装外的热收缩薄膜不计为一层。计算时,非间接接触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为第一层,以此类推,最外层包装为第N层,N即为包装的层数。
市场监管总局提醒消费者,能够最终靠“一看、二问、三算”,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看”,就是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不是属于昂贵材质;“二问”,就是在不拆开包装的情况下,问清包装层数,判断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类包装是否超过3层,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类的包装是否超过了4层;“三算”,就是要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作对比,看是否超标。以上三个方面,只要一个不符合标准要求,就可以初步判定为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