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质疑添加剂新规 添加矿物质的水安全存疑
上周,国家卫生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其中列出了77种“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没有规定具体剂量),明确了添加剂不适用于大米及其制品(米粉、米糕)、婴儿配方食品、小麦粉等食品,以及不适用于“饮
用天然矿泉水”,但其它饮用水例如矿物质水并不在限制之列。对此,有专家担心新规放宽了对饮用水的监管。
近日,有饮用水行业专家发现了卫生部该份“征求意见稿”其中的一些问题。广东省一位著名的饮用水专家向记者指出,该稿中规定,除了天然矿泉水,其它饮用水的生产均可适用77种“按生产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加上还有3种有添加上限的香精,这样总共是80种添加剂可以允许添加到水中。据介绍,这些添加剂包括了5-呈味核苷酸二钠,L(+)-酒石酸,β-环状糊精,甘油、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等等,大多数都用在增味剂、抗氧化剂、增稠剂、着色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乳化剂等。由于没明确的剂量限制,给生产企业留下了较大的自主空间,这或许是该稿中的一个漏洞。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硕士研究生范瑞认为,由于矿泉水、天然水资源有限,纯净水同质化竞争非常激烈,所以催生了矿物质水这种品类,矿物质水生产成本低廉,通过添加矿物质这个卖点,销量一举超过纯净水,成为市场上销量最大的饮用水。
“目前主要添加钾和镁,添加量正常情况下不会超过天然矿泉水的矿物质量,但人体是否能吸收还是个问题。”他认为饮用水企业会有选择地添加,这77种添加剂中很多都是饮用水企业不要使用到的成分。“从实际生产的角度,没有必要去添加这么多添加剂,目前只有往水里面添加矿物质,没有必要添加味道、香气等。
据悉,目前市场上售卖的瓶装水中,已经用到的添加剂有:氯化钾、硫酸镁、硫酸锌、碳酸钠、碳酸氢钠、氯化钙、氯化钾、氯化镁、乳酸锌、碳酸氢钾。对于能否在饮用水中加入食品添加剂,近年来一直颇多争议,去年在全国”两会“时,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森工集团董事长柏广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关于禁止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建议》提交了议案,其中一条理由是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和人工矿物质难保终生饮用安全,而世界卫生组织对饮用水安全定义是”终生饮用安全“,是指按人的平均寿命70年,以每年每天饮用两升水计算,因饮水而患病的风险要低于百万分之一。据了解,美国不允许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如果有添加,则归为饮料而不是饮用水
因为以上种种争议,矿物质水的国标制定一度搁浅,目前仍然在制定过程中,历经3年迟迟未能出台。而在卫生部的这份意见征求稿中,除了有规定使用量的添加剂外,对于天然矿泉水外的其他饮用水还可以有多达77种的添加剂可以按生产要适量使用,这或许意味着我国饮用水生产行业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上有所放宽。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正受到监管部门的格外的重视。继今年6月1日《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上周,卫生部又公布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规定,25种食品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
其中包括: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稀奶油、植物油脂、动物油脂(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无水黄油和无水乳脂、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冷冻蔬菜、新鲜食用菌和藻类、冷冻食用菌和藻类、原粮、大米、自发粉、饺子粉、杂粮粉、食用淀粉、生鲜肉、鲜水产品、鲜蛋、食糖、蜂蜜、盐及代盐制品、婴儿配方食品和较大婴儿、幼儿配方食品(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包装饮用水。
“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指出,这一名单是根据澳大利亚等国规定并结合中国实际有选择性地规定的。例如,既然叫纯乳,当然不得加乳香香精,若加了乳香香精,那么该乳品就不是纯乳,应称为加香乳。
昨日,记者在广州的吉之岛、好又多等大型超市走访时发现,上至饮料、糖果、烘烤食品,下至休闲食品(饼干等)、调味料,几乎都能见到香精、香料的身影。而市面上的包装饮用水、盐及代盐制品、蜂蜜、食糖等,均未标明是否添加香精、香料。和消费的人生活最密切的大米、水果、蔬菜、水产品、鲜肉等食品,则无法从外观辨别是否添加了香精、香料。
这是否意味着这些食品就通通没有添加香料香精呢?近日记者在网络上搜索时依然能轻易发现有关上述食品的香料香精在销售。
比如在杭州一家叫晶泉香料香精有限公司的网页上,鲜奶香精、蜂蜜香精、纯奶香精等都能见到在展示,价格从55元/公斤到118元/公斤不等。
一位从事香精香料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陈先生和记者说,国家并没有规定不能在食品中添加香料、香精,但从理论上讲,企业用了就要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明。但实际上有一些企业用了香精,但是却没明确告诉消费者。比如市面上一些浓香花生油产品,有些企业就是用香精香料调出花生香味的,但是商家却不愿在标签上标示。“有些商家用了部分其它油替代花生油,因此就需要加花生油香精,这属于伪劣产品。” 食品添加剂专家杨冠丰表示。
“如果纯乳加了香精,就不能叫纯乳,而应该叫加香乳,如果标称自己的产品是纯花生油,但是加了香精,产品名就不能再叫纯花生油。” 陈先生表示。
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凡添加了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都将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标识。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凡是加香的产品都应明确告诉消费者,使消费的人对食品性质和质量不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