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传播要对称
近日《中国食品报》刊登一篇报道,“油脂摄入不能多亦不能少”。成年人每天烹调油脂的使用量为20——40克为宜。与这些年所谓的“专家教授”提出的少油形成截然不同的观点。
这些年食品谣言满天飞,有坊间造谣,有所谓的专家教授恣意杜撰,想当然,或危言耸听,或夸大其词,没有依据,没有科学验证,人云亦云。
今年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会长王瑞元老先生联合一批业内人士对一个名为营养与健康的专家西木博士进行了批驳,浸出工艺劣于压榨工艺的论调是错误的。浸出油含有苯并(a)芘也是无稽之谈。是否含有苯并(a)芘关键要看油料品质及油料的预处理是否合适等,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压榨油也会产生苯并(a)芘。此外,浸出工艺一般不超过125度,不存在因浸出工艺而产生苯并(a)芘(俗称6号轻汽油)。这也是怎么回事国家不提倡作坊式压榨用油的原因。
关于食用油抗氧化剂。这是全球目前能够解决食用油流通过程中不变质的最佳方案——换句话说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在食用油流通中,为保证油质不氧化,能够使用低温储藏、加注氮气等手段,但真实的操作中,一是普普通通的家庭不具备相关条件,二是一旦油脂开封,在一段时间内就不可避免氧化。
调和油都是精炼油,不好的说法也站不住脚。调和油和精炼与否没关系,任何植物油都会进行精炼提炼。此外,调和油主要是运用一定工艺将不一样的种类的植物油进行搭配,从这方面讲,调和油比单一品种油所含的营养成分更丰富(我们大家常常说,油要换着吃)。
此外,不可回避的是,由于国内缺乏调和油有关标准,比较混乱,一个最伤害消费者的做法就是明明标注花生调和油,可能里面只含有非常少量的花生油。
联想河北省工商部门近前几年发现有问题产品涉嫌添加致癌物硼砂,受此拖累,全国同种类型的产品销量第一的五得利品牌面粉一些工厂被勒令停工。不过企业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目前工厂均在正常生产,企业并没有接到任何来自官方的查封消息。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工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五得利已申请复检。受此影响,五得利面粉在各地纷纷下架,企业拟重金征集造谣源头或打假,公说公有理,莫衷一是,企业损失惨重。
联想早些年《人民日报》曾载盛产于乌苏里江的大马哈鱼,在主要产地黑龙江省抚远县去年曾一度滞销,原因是人们传说此鱼被日本核辐射了,原本卖到每斤鱼至少60元以上,当时才卖每斤3元。经权威部门检测,在鱼鳃、鱼体、鱼子中均未检测出放射性元素,可谓忽悠一时,虚惊一场。
国人对转基因食品可谓“闻风丧胆”,姑且不论美国90%食品都是转基因的,农业部和有关人员一再解释,国内没有生产转基因农产品。无独有偶,近年来,盛传的面粉中添加“吊白块”是误传,其实是增白剂,面粉增白剂是过氧化苯甲酰,是食品添加剂或叫做面粉改良剂,不是所谓的“吊白块”(属于化学工业漂白剂),但在实际生活中,面粉增白剂与“吊白块”往往鱼目混珠,现在不允许添加增白剂了,其原因是不法分子往往在使量上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添加。
社会上也在传播:用农药浸泡根部的韭菜不能吃,染料火锅底料随处可见,甚至人们把长在地下的山药、马铃薯的种子也传之谓用药浸透。放眼看来,没有可吃的食物了,传得邪乎,吃得担心,风声鹤唳,继而危言耸听,给农民造成损失,误导了消费者,使个例变成普遍,实在是对菜农、粮农的不公,也反映出部分消费者缺乏科普知识,盲目信谣传谣。
诚然,一些不法之徒,确实利欲熏心,造假、制假,销售有害消费者的食物时有发生,也有不按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或蔬菜的。但是不乏媒体炒作,甚至有些不怀好意的人借题发挥,恶意贬低和造谣声势,损害菜农、粮农和食品加工流通企业的声誉,给生产者造成经济损失。另外一个主要的因素是消费的人普遍缺乏辨别真伪、评判好坏的科学消费知识,甚至连起码的消费常识都没有。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些食品的国家标准不明确,检验测试的方法操作性不强、难以辨别,甚至目前还不能快速有效鉴别和检验。如地沟油的检测的新方法,国家的检验测试标准不统一明确,从事检测检验的主体不明了或缺失。
互联网时代,利大于弊,但是一些无谓的、假冒伪劣的、夸大其词的、甚至胡说八道的食品安全信息流行于网络或坊间,诚然对食品安全起到舆论社情的监督作用,但是利用不好,会适得其反,搅乱视线,或者给真正的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一是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食品的质量优劣和真假识别、质量鉴别基础知识。通过媒体、手机短信、发放放心消费明白纸,进行集中宣传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宣传科学食用、消费食品的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增强与不法商贩以及伪劣、有害、有毒食品作斗争的底气,在使消费的人体验到安全营养食品带来的益处同时,不为经销商为推销其产品而夸大、甚至神话某些食品的作用所迷惑。
二是真正建立起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虽然《食品安全法》赋予了各职能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但食品体系庞大,涉及众多部门和单位,《食品安全法》不能全方面覆盖,一定要制定相应配套法规,细化部门职责,严格奖惩兑现,确保过程和层级监管到位。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也就是说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笔者认为,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食品安全质量安全要明确划分层级监管责任制。在田间地头,农业部门就要对食品安全质量切实负起责任,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控农药施用范围和剂量,控制药物残留,确保农产品绿色无公害;严格和细化奶畜养殖、生鲜乳、猪、牛、羊等活体收购以及乳制品等的生产、销售、出口等所有的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在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收购、储存、运销过程中,粮食部门要负全责,确保原粮质量安全,在这一环节,农产品涉及哪个部门,那个部门就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在粮食等农产品加工、成品销售环节,质检、食品药监管理、工商、卫生等部门就要明确各自监管责任,一抓到底,确保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卫生。总之,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确保职能部门有效实施层级过程监管,形成上下联结,纵横贯通的,以各地政府为主,各职能执法部门分级分段负责,共同担当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事前预防,监管到位,事后问责清楚、追溯有力,重典治乱,严惩不贷。
三是是建立健全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科学标准。食品标准制定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走实践——制定——再应用——修订完善的路子,象前些年跨省地沟油案件的处理,令人头疼的是公安部门为检验测试是不是地沟油而奔波,国家标准不明确或没有,甚至无从下手,检验测试专业技术人员也相对缺乏。应逐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使用年轻技术骨干,加强技术人才的实践锻炼,积极引进优秀的专业方面技术人才,造就一支强有力的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技术专家队伍。